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福建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1﹞430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属地企业申报,并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于9月1日前将申请报告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我局流通业与市场秩序科复审。
联系人:杨文慧,联系电话:22386712,电子邮箱:swjltk@qzbofcom.com。
泉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