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信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1〕48号,下简称《申报指南》)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区级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2021年市级技术改造专项包括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及产业集群协作配套等三个子项。请有关企业对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自愿参加申报。企业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电子版)与书面申报(纸质件)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企业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真实、准确、完整且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于2021年4月19日前提交区工信局。
(二)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务必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与原件认真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注核对情况、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请按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待书面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网络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三)网络申报:申报企业请登录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xj.quanzhou.gov.cn/)左下角登陆“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申报,请按时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
二、区级初审材料
根据《申报指南》工作要求,需对申报资金项目的企业及高管人员涉黑涉恶、失信情况进行排查。请申报企业提交《申报单位人员排查表》(见附件)并附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的企业及个人(排查表所列人员)执行信息网页下载界面(排查表及下载界面均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区工信局。
三、其他事项
1.登陆泉州市工信局网站、鲤城区工信局网站、“泉州鲤城工信”微信公众号可查阅、下载《申报指南》(泉工信科技〔2021〕48号)及相关申报表格附件。
2.申报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对故意提交虚假、错误或隐匿可能影响资金拨付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该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报市、区两级信用管理平台予以披露;资金已发放至企业的,将予以追回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联系方式
(一)区工信局:
1.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专项
联系人:单勋燠 联系电话:22355793;
邮 箱:22355851@163.com。
2.产业集群协作配套专项
联系人:黄毅鑫 联系电话:22355786;
邮 箱:22355851@163.com。
(二)区财政局:
联系人:蓝燕华 联系电话:22355807。
附件:申报单位人员排查表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