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奖办〔2021〕1号)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参评要求

  (一)2020年12月31日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

  (四)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五)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六)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七)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专利项目。

  二、申报要求

  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住所地在我市个人的优秀专利产业化项目均可作为申报人,省外专利权人许可我市单位实施其专利、并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可由实施单位提出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1年3月1日至4月15日;

  (二)登陆“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i.fjipcc.com,并按照要求填报。申报单位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填写后,应当在“推荐单位”中选择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再点击“提交”;

  (三)申报单位在外网系统操作中的技术问题,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方(联系人:陈智坚、黄雄杰,电话:0591-86295619)沟通解决。

  四、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将“福建省专利奖申报书”电子版于2021年4月8日前报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邮箱86383465@163.com,联系电话:86383465。

  附件:《福建省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