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上半年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泉市监函〔2020〕152号)文件精神,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积极申报。

  请将申报材料胶装(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电子档于2020年7月3日前报送至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86383465,电子邮箱:86383465@163.com.

  上述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应签署“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其中申报专利代理人才奖励经费的,由申报人签署姓名、身份证号)、日期。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应一并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