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泉工信科技〔202055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南》(泉工信科技〔202056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第十五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街道办事处发动辖属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当年度辖属企业获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街道,区工信局将在“2021年各街道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企业创新体系”奖励性指标中给予加分。

二、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按照《工作指南》填写《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认定评价表及其附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申报截止时间内提交区工信局。

三、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需对申报项目的企业及高管人员涉黑涉恶、失信情况进行排查。请申报企业填报《申报单位人员排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于202141日前报送区工信局。

四、请申报企业于202146日前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区工信局邮箱。区工信局将于202147-8日安排专人在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收件。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申报单位人员排查表》、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窗口收件材料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规定》和《工作指南》可登陆泉州市工信局网站、鲤城区工信局网站和“泉州鲤城微信”公众号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勋燠    联系电话:22355793

  箱:jx22355793@163.com

 

附件:申报单位人员排查表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

  20213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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