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的通知》(泉市监函〔2021〕132号)要求,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安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申报项目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

  (二)专利导航项目: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涉黑涉恶和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即全额收回项目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告,3年内不再受理其财政资金扶持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除项目申报表外,合同(发票)等佐证材料可为复印件,但须提供原件以备核查,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

  (四) 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执行。

  四、 申报时间

  项目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日。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每个申报项目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四份,另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86383465。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电子邮箱:86383465 @163.com ,邮件主题命名格式: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电子版材料应该包括全部申报材料的pdf格式版本及项目申报表的word格式版本。

  附件:1、《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导航项目申报的通知》(泉市监函〔2021〕132号)

  2、申报指南

  3、项目申报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