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民生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以人才优先发展服务、支撑、引领产业发展,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现就第五批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3年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的,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国内或行业先进水平,对我市优势产业、主导产业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有重大影响的高层次人才群体。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是泉州用人单位近3年内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引进、从事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团队,或近3年内自带技术、项目从国(境)外或泉州市外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的团队 重点支持新经济新基建基地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鼓励高精度时间、北斗应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软件设计、集成电路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项目申报。 

  2.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属我市紧缺产业的人才团队不超过65周岁。团队成员(含带头人,下同)稳定合作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团队掌握高新技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居于国际国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或具有较好的创新潜力。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前景较好,能够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属泉州用人单位引进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拥有3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团队成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期限3年以上的工作合同(工作期限应涵盖团队承担项目的实施期);申报时团队成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到岗。 

  3.在签订的工作期限内,应保证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从海外引进的至少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从国内引进的应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我市用人单位且每年在泉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其它成员每年在泉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三)属来泉创办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的团队,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团队成员持企业股份总额不低于20%且成员之一担任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至少1名团队成员全职在泉工作。 

  2.团队成员中应具有创业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曾任国内外规模以上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3.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四)有以下情形的单位、个人不得作为团队申报单位、团队带头人申报团队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名单的 

  2.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的。 

  3.企业有到期未验收项目的 

  (五)其他申报事项 

  1.团队带头人等研发成员在参与历年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科研项目,每人兼项不超过2项。 

  2.在研团队科研项目(含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主持项目,也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 

  3.团队资助经费分为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三个档次,各单位应配套预算经费,配套经费不得少于所申请的资助金额。 

  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一)注册和申报。泉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网络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及其用人单位可登陆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2.qzkjy.net/进行注册和在线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 

  (二)初审和推荐。对属县(市、区)管辖的申报单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通过评审的团队才能推荐上报。申报单位属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的,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团队通过评审按申报时间、地点要求报送材料 

  (三)答辩评审和现场考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答辩评审、实地考察,主要围绕团队科研水平、团队架构、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产业化前景、项目预算、依托单位支撑保障能力等方面。 

  )审定确认。市科技局依据评审考察意见,形成拟支持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市科技局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下达计划。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团队资助计划。 

  四、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申报书》; 

  2.《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计划书》(请参考提纲要求编写); 

  3.其他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 

  (二)主管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资格审查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现场考察情况表 

  2.推荐函、申报单位情况汇总表 

  (三)申报书样本、项目计划书参考提纲、相关符合条件证明材料(范本)、资格审查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现场考察情况表、汇总表可以在申报网站下载。 

  五、申报时间及推荐名额  

  (一)申报时间节点。申报团队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12111730前,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12311730前,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171730前。2021114-15日将胶装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市科技局人才科,具体送件时间详见下表:  

1月14日上午 

1月14日下午 

1月15日上午 

鲤城区、丰泽区 

洛江区、泉港区 

泉州开发区 

台商投资区 

石狮市、惠安县 

晋江市、安溪县 

南安市、永春县 

德化县 

在泉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 

  (二)推荐名额分配。根据历年来各地、各单位入选团队数量和后期考核验收成效,对各地推荐团队名额进行优化配置,具体数量如下: 

名  额 

区域(单位) 

推荐不超过3个团队的区域 

丰泽区、晋江市 

推荐不超过2个团队的区域 

石狮市、安溪县 

泉州师院 

推荐不超过1个团队的区域 

鲤城区、洛江区、泉港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南安市、惠安县、永春县、德化县 

在泉中直、省直驻泉机构或市属单位,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 

  六、其它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组织部、科技部门及人社部门等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申报。 

  (二)各地科技部门应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现场考察,符合要求才能推荐上报。 

  (三)已参评过人才团队但未入选者,重新申报时其科研项目团队构成、技术路线、研发内容、成果指标等应有优化或提升。 

  (四)业务咨询、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请联系市科技局人才科。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22579330 

  邮箱:qzskjcg@163.com 

  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D座南门801 

  (四)单位注册等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 

  联系人:小 

  联系电话:17759551365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科学技术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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