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福建省国际文化经济交流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第33届“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 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人数和名额分配

奖励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省里分配给我市52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泉州一中、培元中学、洛江区、德化县各1名;泉州五中、鲤城区、丰泽区、永春县各2名;石狮市3名;安溪县4名;南安市6名;晋江市7名;泉港区、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2名)各单列10名。

二、推荐评选要求和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奖励原则和分配名额,组织辖区内所属普通高中,从2020年应届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候选学生。原则上推荐的候选学生各学科学习成绩总体上均须达到优良水平。各有关学校要将拟推荐奖励学生名单,通过校内公示栏或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拟推荐学生填写《“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见附件1,简称《登记表》),对学生各学科成绩要加强审核把关,逐级审核后上报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组织人员对本地区候选学生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通过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等额推荐原则,填报《2020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参评学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简称《推荐汇总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五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上一年度获国际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奖牌的,“奖学金”组委会将另设特别奖。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于6月5日前,上报加盖公章的2020年“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及参评学生《推荐汇总表》,候选学生登记表内容不完善(含各学科成绩不全或不实)将取消获奖资格。逾期视为自动弃权。以上材料纸质版均为一式2份,邮寄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栋309泉州市教育局中教科王老师收,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zjk@qzedu.cn。颁奖活动暂定于7月中下旬在福州举办,颁奖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候选学生登记表
     2.“庄采芳·庄重文奖学金”参评学生推荐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市政府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