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642号)精神,现开展2021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取分批次集中受理申报,2021年度各批次受理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1月22日、4月1日、7月1日、9月25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申报企业请于受理申报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上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初审后,再进行纸质申报材料的受理收件。未按批次截止时间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或纸质材料的项目,将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受理。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项目
1.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2.项目应为福建省内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含扩建、迁建、改建等)项目,已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能源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且处于开工建设阶段。
3.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其中,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下同)投资500万元以上。
4.项目已填报纳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纳入统计部门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工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按照《关于组织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0〕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新报项目
1.《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A4格式,见附件1);
2.《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A3格式,见附件2);
3.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结转项目
2020年未全面投产的省重点技改项目申报结转的,仅须报送《汇总表》。
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表说明”,并对照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的有关内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以上材料各一式3份,纸质件均应加盖公章,电子版除表格文档外,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后的纸质件扫描文件。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项目与《申报表》、《汇总表》、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以及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信息准确、一致。
(二)省重点技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但项目设备投资不足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可按《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重点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工信科技〔2020〕235号)申报要求,申报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五、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 单勋燠 联系电话:22355793;
电子邮箱:jx22355793@163.com。
附件:1.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表
2.2021年福建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鲤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5日